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 - MOKO 新世紀廣場
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

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

- 於場內以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借記卡、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銀聯雲閃付(QuickPass)、微信支付、支付寶或受《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584章)規管的其他儲值支付工具(包括但不限於八達通、八達通「好易畀」、Tap & Go拍住賞及TNG Wallet)消費滿指定金額,每組發票金額須達HK$100,憑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存根登記會員積分,或於會員戶口累積足夠積分以供扣減,方可參與換領
- 每位顧客每日只限換領每項禮品乙份
- 活動/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
- 禮品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
- 禮品將按MOKO新世紀廣場所定之先後次序送出,顧客不得異議或自行選擇
- 每張有效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只可參與MOKO新世紀廣場/The Point 所舉辦之其他優惠或換領活動一次,不可重複使用。所有已使用之發票及存根,不可與商場其他優惠及推廣活動同時使用,免費泊車則不包括在內
- 消費金額以商戶機印發票 / 相符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兩者中之最高金額計算(唯折扣、使用現金券、任何優惠券或優惠代碼之扣減金額部份則不能用以登記積分)
- 分期付款之發票均以商戶機印發票之全數金額計算。訂金付款及餘額付款均以相應商戶機印發票之金額計算
- 恕不接受任何分拆簽賬,顧客於同一商戶之消費簽賬不可分拆成多張發票或簽賬存根以登記會員積分或換領獎賞,故機印發票的金額必須與該次交易的簽賬額相同
- 推廣活動接受購買指定節慶食品券(只限月餅券(包括雪糕月餅券)、賀年糕點券、粽券及臘腸券)發出之消費單據,但恕不接受使用此指定節慶食品券及以下商戶或交易發出之消費單據:健身及美容中心服務(購買產品除外)、理髮/髮型護理(購買產品除外)、醫務所及牙醫診所(購買產品除外)、停車場、洗車及汽車美容、汽車產品及服務、購買泊車卡、小賣車、展覽場地、臨時展銷攤位/Pop Up Store(有關商戶名單將不時作出更新,恕不另行通知,詳情可聯絡商場顧客服務主任)、寫字樓客戶、酒店、銀行服務、保險計劃的保費、學費/會籍費/月費、購買或增值八達通、任何增值服務或繳費、郵購、傳真訂購、電郵訂購、電話訂購、網上購物(網上購買電影戲票除外)、任何台費、電話卡費用、門券銷售服務(如商場活動、演唱會門票)、購買香港挪亞方舟及天際100入場券、以貨品作貼換交易、購買或使用禮券、現金券、Point Dollar、新地商場贈券、新地商場電子贈券、禮品卡、會員卡、積分卡、折扣卡、增值卡、鞋券、湯券、飲品券、餅卡及婚嫁禮券(包括但不限於西餅卡、唐餅卡、婚嫁禮卡及婚嫁禮券)、購買金粒、金條及供金會、以現金繳付之發票、手寫/重印/影印本之消費單據及付款存根、退款、未誌賬或不合資格的交易
-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及MOKO新世紀廣場對一切有關推廣換領及優惠提供之貨品、服務及有關產品質素,不會負上任何有關責任。所有送出之禮品及優惠不可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續,顧客亦須即場檢收禮品
- 商場服務處職員及其親屬、商場之廣告代理、MOKO新世紀廣場各租戶,其僱員及親屬均一概不得參加任何禮品換領活動,以示公允
- 優惠須受《一般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任何爭議,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及MOKO新世紀廣場將保留修改活動細則之最終決定權,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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